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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離岸公司

擇包括英屬維爾京群島、塞舌爾、開曼群島、巴哈馬群島、薩摩亞、百慕大和美國特拉華州等。

英屬處女島國際商業公司成立要求:

公司最少須有:

  • 一名董事
  • 一名股東
  • 一名註冊代理 (必須爲當地居民或公司)

任何國籍人士亦可以擔任公司股東及董事,各職位皆接受個人或有限公司擔任。

董事及成員登記名冊不須要在當地公司註冊處存錄,公衆無法查閱。但有關資料須存於公司註冊辦事處。

公司名稱

  • 一般使用英文名稱。公司章程中可加中文名稱,但非官方名稱。

註冊地址

  • 註冊辨事處必須設在當地。

註冊股本

  • 無最低法定股本之限制,公司之註冊股本一般爲50,000股,每股美元1元,共美元50,000元,最低發行量爲1股。

年度要求

  • 繳付公司周年年費﹔
  • 不須呈交周年申報表﹔
  • 不須召開周年股東及董事大會﹔
  • 不須繳付商業登記證﹔
  • 不須呈交已審計之財務報表。

稅務

  • 無須就離岸業務賺取之利潤課稅(如利潤不是來源自香港)。

我們能協助您成立:

現成公司

已有公司證書及印章等部分文件,客戶只需從名單中選取合適名稱,登記爲公司之董事及股東,大約需時兩個工作天。

度身訂造公司

由客戶提供公司之中英文名稱,查冊確定名稱可使用後,即可辦理有關手續,大約需時七個工作天。

如需進一步查詢,請填寫此BVI公司成立表格,並通過傳真(+852 2199 7306)或電郵給我們。我們將盡快與您聯繫並於2個工作日內提供報價。所有資料將以保密方式處理。